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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发布全国首个“生态警务”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23/11/29 9:13:28 浏览:13

来源时间为:2023-11-2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通讯员俞黎新

11月22日,浙江省湖州市召开《生态联勤警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生态警长工作与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专题新闻发布会。这也是全国首个“生态警务”地方标准。

据了解,《生态联勤警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规定了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务”“生态发展”“联勤联动”“数字赋能”的四项总则,细化了选址、分类建设、功能区(室)配置、数字化建设、标识标牌五个方面的建设要求。《生态警长工作与管理规范》规定了生态警长“全员化”“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的四项总则,细化了“开展宣传防范”“收集情报线索”“管控重点要素”“开展巡查联动”“发动群众参与”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今年5月以来,湖州公安基于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长的多年工作实践,提炼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长的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起草了《生态联勤警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生态警长工作与管理规范》两项标准。经过近半年的充分调研和研讨,征求各区县局和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召开立项论证会和技术审查会,按照规定程序顺利通过了标准审查,完成了标准发布。

近年来,湖州市努力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公安实践,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警务战略。“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长”“生态警务协同智治应用”作为生态警务工作的三项重要抓手,已经在打造“守青山护绿水”专业力量、协同解决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生态问题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湖州针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不同的生态资源分布,在全市生态问题突出领域精确选址,建设了15个生态联勤警务站。同时,实现全市7373条9380公里河道、153个湖泊、157个水库、113个农贸市场、主要林区、矿区、路段以及市重大工程“生态警长”全覆盖,形成了具有湖州公安特色的“警长”护航体系。

湖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联勤警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生态警长工作与管理规范》两项标准的研制,有利于推进湖州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长的规范管理和生态警务建设,进一步夯实湖州在生态文明领域建设的引领地位。同时,湖州也向浙江省输出生态警务治理体系现代化经验提供标准模板,并积极推动“生态警务”湖州标准在浙江省乃至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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