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9-28
签合同反悔,起诉中介费谁出?引调
青檀
2018年09月28日15:14来源:
原标题:签合同反悔,起诉中介费谁出?引调
湖州南浔区小丽(化名)通过中介与李女士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李女士的一套房屋以90余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小丽。当日,小丽支付定金10万元。
未料三天后,满怀欣喜的小丽收到的却是李女士要求加价10万元或者退还定金不再出售房屋的消息。小丽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诉至南浔法院。
在法官调解下,小丽与李女士初步达成一致,同意解除房屋转让合同,然而双方对于中介费用则互相推脱。看房的奔波、拉拢双方的辛劳,这下中介急了,意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个事件可能引发两起诉讼案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也为了最大程度促成当事人和解,承办法官在征求三方意愿后,对中介费问题一并进行引调。
在小丽和李女士交易过程中,分别由掌握客源和房源的两家中介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服务,现两家公司均态度强硬,而小丽、李女士两人也依旧互不相让。法官从人情与法理角度分别对他们做工作,中介提供了居间服务,促成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理应得到相应报酬,但房屋最终未实际转让,相应属于中介服务范畴的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无需完成,从这层面上来说适当减免中介费用也在情理之中。
最终通过法官十余次的努力,小丽与李女士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房屋转让合同,李女士支付小丽违约金7万元,同时1万余元的中介费用减为8000元,由李女士承担。
法官提醒:房屋买卖并非儿戏,不论买家还是卖家都应多方了解房产市场行情,谨慎考虑后再作决定。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中介提供了居间服务也理应取得报酬,任何一方毁约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