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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州市刘真美等17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1 10:17:00 浏览:393

来源时间为:2015-01-27

浙教人〔2014〕163号

湖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湖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4年12月9日评审通过,刘真美等26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小学、幼儿园),周皆斌具有中小学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资格;经湖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4年12月22日评审通过,高娜等138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高中、初中),潘万超等5人具有中专高级讲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31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州市刘真美等17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湖州市社会保障局、湖州市社会保障网、湖州市社会保障、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浙江省湖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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