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湖州 > 资讯杂谈 > 正文

2018浙江湖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招1人】

发布日期:2019/8/9 13:21:52 浏览:301

来源时间为:2018-11-18

湖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是按照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求,于2002年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职责是:承担湖州市本级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轮换与管理和实施市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任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公司副总经理。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副总经理1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二)愿意履行公司职工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意识;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粮食行业从业经验15年以上,担任过粮库相关领导岗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州市商务局(粮食局)和湖州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粮食局)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湖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材料投递

1.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书电子版或复印件。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快递邮寄及传真。

3.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快递寄出邮戳或传真日期为准。

4.材料投递地址:

1)电子邮箱:47715001@qq。com

2)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溪北路335号丽阳商务大厦16楼1601-1605室。

3)传真号:0572—2389920。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1月29日—11月30日。公司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初审名单。通过资格初审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根据面试成绩1:1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签订意向书

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湖州商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和招聘人员签订意向书。

六)体检、聘用

人员入职前进行体检,经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四、待遇

录用后实行国有企业合同制,工资待遇及保险福利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

本次招聘由湖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温启予,联系电话:0572-2389920、13819253445

原标题:湖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