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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航空应急救援及森林草原巡护飞机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1 16:23:19 浏览:87

来源时间为:2022-06-28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航空应急救援及森林草原巡护飞机租赁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28日22:5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16:00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预算金额¥527.7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金龙项目联系电话13109969229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湖州路179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509325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09969229

项目概况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航空应急救援及森林草原巡护飞机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66

项目名称: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航空应急救援及森林草原巡护飞机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277000

最高限价(元):2541000,2736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航空应急救援及森林草原巡护飞机租赁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4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天山中东部林区(飞机驻地:石河子花园机场),拟租用一架直升机AS-350(系列)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航空应急救援及森林草原巡护飞机租赁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3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南疆胡杨林区(飞机驻地:新和县天一通航机场),拟租用一架直升机AS-350(系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计划租赁期限2022年7月20-11月30日;标项2,计划租赁期限2022年7月20日-12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适航证。

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名维修人员执照,及所投机型二类放行资质。

4、供应商应具备旋翼机B类外载荷(吊挂)运行资质。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方式:线下现金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16: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相关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运行合格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适航证、旋翼机B类外载荷(吊挂)运行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4)维修人员执照及所投机型二类放行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6)其他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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