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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4/2/11 11:15:36 浏览:10

来源时间为:2024-01-26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糖果制品、饼干、蛋制品、方便食品、罐头、特殊膳食食品等23类食品28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73批次、不合格13批次。组织抽检保健食品1批次,检验合格(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吉悦福(湖州长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香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德清县新杭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长兴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分公司销售的桑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市凤凰街道小乔水果店销售的桔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长兴李家巷顺煜副食便利店销售的洋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吴兴邵发杨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湖州仁皇山街道柒七看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吴兴茂敬蔬菜摊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吴兴茂敬蔬菜摊销售的沙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湖州富源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湖州富源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吴兴康继增果业经营部销售的香蕉,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吴兴阿长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3-氨基-2-噁唑烷基酮(呋喃唑酮代谢物,AOZ)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长兴县、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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