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8-02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5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00开标地点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工项目联系电话15067279196采购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采购单位地址长兴县锦绣路兴国商务楼2号楼615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2-6043899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格兰国际A座20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67279196
项目概况
长兴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XCG-2024044
项目名称:长兴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兴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根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体要求,立足强化源头防控、重点领域协同增效、优化协同治理路径,通过分解任务、落实任务、指导开展、定期调度等措施,推动建设长兴县减污降碳特色模式与标志性成果。完成县域省级减污降碳试点建设验收,同时协助深挖减污降碳示严工程,指导省级减污降碳标杆项目、典型案例的申报以及精品路线的谋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至2025年10月完成所有工作(具体以实际完成县级减污降碳试点评估和任务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因本次开标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投标人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提交(上传)投标文件说明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认为需要,还可以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递交,递交地址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0楼),收件人:严工,联系电话:15067279196,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4年8月21日17:00前。
(3)投标人应留足备份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
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8.其他说明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的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兴国商务楼2号楼615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43899
质疑联系人:罗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43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格兰国际A座200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7279196
质疑联系人:吴强
质疑联系方式:0572-67788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联系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