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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破获两起新型保险诈骗案

发布日期:2015/10/18 19:18:03 浏览:598

这些虚假账户的排查,利用这些账户所绑定的支付宝、联系电话、地址、ID等信息,终于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2013年11月,民警远赴福建省漳州市和莆田市,分别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陈某成功抓获。

经依法查明,在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利用虚假交易购买退货运费险,然后进行虚假退货,骗取保险金共计21.8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陈某使用同样手段骗取保险金共计3.7万余元。2014年12月,被告人吴某某以犯保险诈骗罪被吴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2015年2月,被告人陈某以犯保险诈骗罪被吴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行业专家介绍,这是国内已知“互联网保险”领域的首例欺诈判决案例,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监管政策的制订、保险企业的反欺诈维权提供了宝贵经验。“在这两起案件的侦办中,我们发现保险公司推出的这款退货运费险还是存在薄弱环节的,这才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因此我们建议他们加强这方面的技术防范措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蔡晓东告诉记者,实施同种手段诈骗的不法分子还有很多,分布全国。因此,公安机关在打击的同时,也规劝已经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这次破获新型保险诈骗案,对其他未查处的不法分子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同时也让广大群众和相关保险公司认识到此类犯罪的危害性,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方面有很大的帮助。”蔡晓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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