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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3/13 1:58:20 浏览:2535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实际控制人茅惠新及其控制的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佳源”),茅惠新的近亲属茅惠忠、茅惠根,茅惠忠控制的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玉研”)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太和”)、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祥”)、湖州易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易发”)、湖州威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威腾”)、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联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茅惠新、陈彦、李军、冯小英、钱毅、王锋、钱建新和张金德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3月及对比表中200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尤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2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4,600万股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9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3,68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85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68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6月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6月8日

3、股票简称:尤夫股份

4、股票代码:00242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8,322.76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6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茅惠新及其控制的尤夫控股、香港佳源,茅惠新的近亲属茅惠忠、茅惠根,茅惠忠控制的湖州玉研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湖州太和、杭州恒祥、湖州易发、湖州威腾、湖州联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茅惠新、陈彦、李军、冯小英、钱毅、王锋、钱建新和张金德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6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万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

尤夫控股

6,834.26

37.30

2013年6月10日

2

香港佳源

5,419.00

29.58

2013年6月10日

3

湖州太和

500.00

2.73

2011年6月8日

4

湖州玉研

380.00

2.07

2013年6月10日

5

杭州恒祥

350.00

1.91

2011年6月8日

6

湖州易发

92.50

0.50

2011年6月8日

7

湖州威腾

75.50

0.41

2011年6月8日

8

湖州联众

71.50

0.39

2011年6月8日

小计

13,722.76

74.89

——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9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920.00

5.02

2010年9月8日

10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3,680.00

20.09

2010年6月8日

小计

4,600.00

25.11

——

合计

18,322.76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UnifullIndustrialFiberCo.,Ltd.

2、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3,722.76万元

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18,322.76万元

3、法定代表人:茅惠新

董事会秘书:陈彦

4、设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5、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6、邮政编码:313017

7、电话号码: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8、发行人电子信箱:IR@unifull.com

9、公司网址:www.unifull.com

10、经营范围:生产差别化FDY聚酯纤维及特种工业用布、聚酯线带;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11、所属行业:化纤纤维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始日期

直接持有股数

(万股)

间接持有股数

(万股)

茅惠新

董事长

总经理

46

2008.11~2011.11

2009.1~2011.11

10,627.56

陈彦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39

2008.11~2011.11

2008.11~2011.11

35.00

李军

董事

副总经理

40

2008.11~2011.11

2008.11~2011.11

30.00

冯小英

董事

副总经理

48

2008.11~2011.11

2008.11~2011.11

9.74

钱毅

董事

34

2009.2~2011.11

17.00

沈勤俭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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