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光大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光大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光大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其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光大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三方监管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光大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3日本文相关推荐(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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