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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一上市公司非法用地7年拆违工作难落实

发布日期:2017/12/1 14:38:46 浏览:521

来源时间为:2006-5-9

近日,有湖州群众向浙江之声反映,当地一家名为“金洲管道”的上市公司非法用地多年。相关部门早已做出处罚决定,但七年过去了,拆违工作依然没有得到落实。http://i01.cztv。com//shouye/no_pic1.jpg 2

当下,全省“三改一拆”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各地依法拆除了一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在拆违过程中,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是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近日,有湖州群众向浙江之声反映,当地一家名为“金洲管道”的上市公司非法用地多年。相关部门早已做出处罚决定,但七年过去了,拆违工作至今没有落实到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群众举报:上市公司违法用地多年

问题地块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318国道以南。据反映群众、吴兴区计家湾村村民徐勤士介绍,该地块目前的使用方为当地的一家老牌企业“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洲管道”),它是我国最大的镀锌钢管、螺旋焊管和钢塑复合管的供应商之一,企业的另一身份则是深交所的一家上市公司。

据了解,“金洲管道”的最大股东为“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洲集团”)。记者找到了位于湖州市二里桥路的公司总部,办公室副主任徐金芬告诉我们,问题地块是“金洲集团”从吴兴区计家湾村租赁的土地,之后又转租给了上市公司“金洲管道”。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于老徐举报的情况,在国土部门有一个专用术语叫“以租代征”,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又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这是国家一再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调查发现,早在2006年,湖州市的国土部门在国土资源巡查时就发现了“金洲集团”的违法用地行为,并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2006年5月9日,湖州市国土局做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金洲集团”退还非法占用的34192.3平米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每平米5元的罚款。”

湖州市国土局监查支队支队长徐莉莉告诉记者,除了罚款,其它的处罚措施都没有履行,在法定期限内也没有申请复议和起诉,2006年10月就向吴兴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记者调查:强制执行最终不了了之

记者随后找到了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人员小蒋在电脑上进行了一番查询,之后明确告知我们,法院方面没有收到这样一份强制执行申请。

按照有关规定,收到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据,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人员和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材料退回,并由当事人签收。就这样一个案件来说,究竟有没有提交法院,需要国土部门出具相关回执收据来自证清白,但这样的一份书面材料湖州市国土局却拿不出来。

湖州市国土局监察支队支队长徐莉莉显得很委屈,“法院没说受理,也没说不受理,更没说要不要补充资料法律关系上很清楚的一件事,但法院不依法办案,我们也没办法。”

进一步采访还发现,湖州市国土局对于这一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并不完整。根据相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其中,“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然而,在湖州市国土局的调查认定中,只是明确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事实。至于基本农田占了多少,一般耕地又占了多少,却没有明确的认定数字,自然也就无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就是在这样事实不清、程序混乱的情况下,湖州市国土局却在2006年年底对该案件进行了结案处理。

百姓呼吁:违法用地得到公正处理

一起违法用地案件最终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反映人徐勤士看来,这样的一个结果很不可思议,也是其所不能接受的。在他看来,正是因为“金洲集团”及“金洲管道”在当地的深厚背景,才会出现如今的尴尬,也破坏了“三改一拆”所倡导的公平公正原则,“我们希望上级政府能依法依规对此进行严肃处理,该拆的拆,该追究责任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不过,要妥善处理此事并不容易。记者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政府了解到,目前,问题地块的规划用途为绿化用地,“金洲管道”的使用并不符合规划。

八里店镇分管副镇长潘新利认为,比方要整体搬迁,移出去有很多产能,估计这块地上有十几个亿、几十个亿的销售,如果要搬迁,牵涉面很大。搬到哪个地方?安置也要地方,可以对企业进行搬迁,但难度并不小。

而在“金洲集团”有关人员看来,搬迁非其所愿。办公室副主任徐金芬告诉记者,为了做好环保防护工作,公司前期已经投入了上千万,一旦搬迁,这些工作都要推倒重来,势必将严重提高企业成本。

问题地块是拆是留还是另有安排?记者最后也向湖州市吴兴区三改一拆办公室做了通报,主任朱海江承诺,会跟区主要领导汇报此事,一周之内给出处理意见。

“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这些年来并不少见。从表面上看“以租代征”有利于农民生活的改善,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政绩、也有利于提高租地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对于湖州吴兴区这一违法用地事件的后续处理,区三改一拆办会做出怎样的调查处理结论?我们也将继续关注。(记者李录宾编辑王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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