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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招2人】

发布日期:2019/12/23 17:21:38 浏览:316

来源时间为:2019-09-01

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全市跨区域城市骨干道路工程前期、建设管理等工作。因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计算机信息管理岗、法务岗工作人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严谨细致,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善于团队合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9月12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表(含电子证件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50597632@qq.com。

联系人:王先生咨询电话:0572-2597553。

二)资格初审、笔试

报名截止后,公司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单个岗位初审合格人数少于6人,取消该岗位招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络报名信息一致。

四)面试

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成总成绩,对总成绩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取第一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录用人选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拟录用人选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从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转正后年收入8-10万。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二)应聘资料进入公司人才储备库,未被录用者的资料公司代为保密,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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