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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华丰所房屋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5/3 17:51:02 浏览:190

来源时间为:2021-04-27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华丰所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HZPOST-FW2021-07】),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项目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原华丰所租赁用房(113.2平方米)将于2021年8月15日到期,旁边为本单位自有房产(高富路162/164/166号,145.95平方米/两层)。为满足市分公司邮政业务发展,需在湖州市吴兴区华丰二路原华丰所(湖州市吴兴区华丰二路68/70/72号)方圆2公里范围内,租赁一套总面积110-120平方米的临街用房。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52万元(含税);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报价要求(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计量单位

评分权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1

邮政网点房屋租赁

交通便捷,适合邮政业务发展的临街底层商铺用房,总面积110-120平方米。租赁房屋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华丰二路原华丰所(湖州市吴兴区华丰二路68/70/72号)方圆2公里范围内。

第一年

≤10.4万元

20

5年

52

第二年

≤10.4万元

20

第三年

≤10.4万元

20

第四年

≤10.4万元

20

第五年

≤10.4万元

20

(2)租赁范围:湖州市吴兴区华丰二路原华丰所(湖州市吴兴区华丰二路68/70/72号)方圆2公里范围内;

(3)房屋租期:5年;

(4)报价要求:本次采购按照租期年份分别报价(即在5年的合同期内分别报出每年的租金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房屋租金等其他一切费用,且该报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谈判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2供应商须承诺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2.2.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自然人参与应答的可不提供;

2.2.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2.6具有针对本项目出租房屋的自有产权证明;

2.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4月27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9楼会议室领取,联系人:朱工,电话:13157222336。

4.2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0日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9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电话:0572-216105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157222336

电子邮件:/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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