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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联康医药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劣药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3/3/14 16:48:56 浏览:67

来源时间为:2023-03-13

1月18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湖市监处罚〔2023〕3号处罚决定书。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载明:浙江湖州联康医药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劣药被处罚,处罚内容:没收药品、生产专用设备及原料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以处罚款。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拘留。

浙江湖州联康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6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三里桥路1501号7幢三层,法定代表人为刘杰。(记者高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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