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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发布日期:2024/2/12 19:13:18 浏览:53

,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方式。毒品原植物作为制造毒品的重要原料,强化毒品原植物禁种铲除对于毒品犯罪源头治理意义重大。针对全省特别是某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大幅增长问题,贵州检察机关深刻剖析、研判背后深层次原因,发现有关部门禁毒工作力度不够,对群众的禁种铲毒宣传不足,监管存在盲区,遂依法能动履职,及时向某市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并抄送省禁毒委,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当地政府根据检察建议多措并举,各层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力量,形成预防、打击合力,创新各种形式对群众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禁毒宣传,发动群众力量,群策群力,促使当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大幅下降,助推全省禁种铲除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该检察建议有力推动毒品犯罪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了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功能,提升了法律监督质效。

典型事例四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以“数字画像”开展毒品犯罪法律监督

【关键词】

“数字画像”涉毒犯罪综合监督

【基本情况】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引领、撬动作用,主动作为,立足主责主业能动履职,紧盯涉毒领域,围绕涉毒领域法律监督思想上畏难、线索发现难、证据固定难等现实困境,破除消极被动观念,转向能动、系统数字监督思维。通过构建“一库数据管理、一键应用分析、一体协同办案、一案辐射延伸、一端融合治理”等“五个一”毒品类案数字化办理体系,实现精准类案监督和融合式监督,助推社会治理,成效显著。相关数字化监督模型已在湖州全市运行并向浙江全省推广,相关做法在全国重大犯罪检察条线作专题经验介绍。建成的相关数据库,涉及1407个词条,通过大数据碰撞查实毒品犯罪84人次,督促侦查机关抓获涉毒人员46人,已判决26人,其中5人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查实司法人员隐匿证据徇私枉法犯罪1件1人。

(一)数据赋能,全面构建涉毒犯罪信息网。一是打通渠道,构建海量贩毒信息数据库。建设涉毒人员“数字画像”监督线索研判系统,针对毒品案件交易对象交叉混杂、身份隐匿等特点,集中采集涉毒刑事案件中吸、贩毒人员的绰号、社交账号、金融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对接公安机关和湖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人员信息库,实现全市吸毒强戒人员信息共享,在获取已判决涉毒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并不断补充涉毒人员个性信息数据库,绘制四层级上下家关系涉毒信息网。二是数据碰撞,深挖漏案漏犯线索。采用数据分析四步走,从个案查扣的涉毒人员社交软件中检索其他疑似参与贩毒的线索和人员,将之分别与毒资支付信息、辖区吸毒人员信息库、已判决涉毒人员处罚信息库进行碰撞检索,对贩毒人员进行“数字画像”,从而对公安机关遗漏或者未能查究的贩毒事实和涉毒人员犯罪进行法律监督。在“勇闯天涯”“泡面达人”等系列贩毒案件中,梳理出毒品犯罪立案监督及追诉线索80余件。三是技术辅助,充分开展自行侦查。制定《涉毒案件“三查融合”办案机制》,针对侦查机关取证有欠缺的情形,开展自行侦查,除利用计算机技术对电子数据开展实体审查外,对多名前科劣迹人员开展提讯,突破零口供案件,巧用、善用涉案电子数据的客观性与可控性,对关联犯罪人员全面监督、铺开追查,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依法履职,增强检察监督刚性。一是强化监督意识,统一司法标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为方向,真正做到愿监督、敢监督、善监督。针对公安机关侦办力度不够,法院对毒品案件证据认定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统一司法标准和量刑尺度,形成精准打击毒品犯罪的共识。二是依托一体履职优势,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刚性。利用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通过市区两级院上下联动,由市检察院对15名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通知书,自上而下督促侦查履职,彰显监督刚性。三是前移监督端口,强化监督落实。借助在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对毒品类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覆盖。成立专项办案小组,采取专人跟踪、专人办理、专人介入、专人审查的方式,集中对监督案件进行动态化跟踪管理,第一时间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文书“发得出”、人“抓得到”、案“判得了”。

(三)多措并举,提高毒品类案办理质效。一是注重释法说理。针对毒品犯罪嫌疑人辩解多、诉讼周期长等特点,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释法说理工作,结合类案检索系统辅助精准量刑,确保追诉案件诉得准、判得牢,保证监督时效。二是加强融合监督,及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司法人员存在渎职等违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市检察院相关部门立案侦查。如在办理万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中,检察机关发现某司法人员的客观行为表现异常,存在渎职嫌疑。市检察院经查证,该司法人员因与犯罪嫌疑人个人关系良好,故意不予侦查并隐匿主要证据,最终该司法人员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助力寄递行业治理。通过梳理辖区内发生的寄递毒品案件,向邮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切实有效切断毒品寄递流通渠道。同时,加强对“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禁毒宣传,实现社会效果最大化。

【典型意义】

涉毒犯罪具有手段隐蔽、线索发现难、证据固定难等特点,在当今数字时代,检察机关应与时俱进,转变传统办案模式,践行数字化禁毒新举措,把大数据运用充分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问题导向 主动监督 数据赋能”理念,利用系统思维,借助科技手段,建立毒品类案数字化办理体系,持续解决制约禁毒工作的瓶颈问题。“数字画像”办案体系将毒品案件从“个案为主、案卷审查”的个案办理式监督拓展到“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类案治理式监督,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法律监督路径蝶变,体现“办一案、牵一串”的法律监督规模效应,对涉毒犯罪精准发现、精准打击。数字检察驱动了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数字赋能监督,精准高效锚定对象,使得毒品犯罪可防可控,禁毒工作精细化、高效化,有力推进禁毒工作纵深发展。

典型事例五

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

推动共建禁毒公益宣传驿站

【关键词】

禁毒公益宣传检察服务站快递行业

【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迅猛发展,在极大方便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也日益多发。常州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网络 寄递”形式已成为当地毒品犯罪的重要方式,因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对相关犯罪源头打击、全面打击难度大。为强化寄递领域禁毒工作,常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化融入党建工作,以党建促业务,联合公安机关与快递企业,在常州市新北区举行“禁毒公益宣传驿站”揭牌仪式,共同为“小菜花禁毒宣传站”揭牌并为首批受聘为禁毒宣传志愿者的15名快递骑手举行出发仪式。后选择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在常州市快递行业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检察服务站,为推动强化寄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寄递从业人员识毒、防毒能力和禁毒法律意识等提供专业法律保障。

(一)开展走访调研,摸清行业现状。常州市检察机关依托案件办理,通过对近三年涉寄递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当前通过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的现象较为多发。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进一步织密寄递渠道安全屏障,强化毒品问题治理,常州市检察机关强化与公安机关和快递服务平台的协作配合,通过共建宣传基地,共同开展禁毒法律宣传。一方面,通过与公安机关、快递企业合作,实现了资源的整合共享,大大延伸了禁毒宣传工作触角,借助于快递企业驿站这一布局密集、接触前端的载体,有利于广泛、持续、有针对性地进行禁毒宣传;另一方面,通过吸纳快递从业者加入,变单向普法为多元普法,实现了行业普法与全民普法的融合,大大提升了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联合常州市邮政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实地走访调查20余家寄递企业、快递寄存点、快递驿站,通过模拟顾客邮寄危险物品的场景测试形式,全面摸排寄递行业真实现状,发现存在对毒品甄别措施普及不到位、人员普法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在摸清行业漏洞基础上,充分论证设立检察服务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后续工作夯实基础。

(二)积极沟通对接,争取支持配合。鉴于新北区人民检察院辖区内的常州市快递行业党群服务中心是全市首个寄递行业党群服务组织,也是全省党建示范点之一,服务对象涵盖近千名快递从业人员,是全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面积最大、功能最强、覆盖人群最广的党群服务中心。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遂择优确立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设立检察服务站的试点单位。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多次走访常州市快递行业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座谈交流,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在打击寄递毒品等违法犯罪方面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等,全面了解该中心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充分阐述检察服务站的设立目的、职能范围、工作目标等,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三)扎实能动履职,精准提供法治保障。依托快递行业党群服务中心检察服务站,常州检察机关持续能动履职,为强化寄递行业禁毒管控等提供一站式、个性化、全流程法治保障。一是举办“推动寄递安全,常州检察在行动”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专家开展寄递领域毒品管控专题普法宣传、聘请热心公益的快递员和外卖员为志愿者等多样化方式,共同守好“小包裹”里的“大安全”。二是深化党建品牌结对共建。明确双方分别打造的“七号突击队助力寄递安全”和“党旗红快递畅”党建品牌进行结对共建,通过联学联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等,以党建引领助推在禁寄毒品等工作中实现聚合效应。三是推动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检察服务站将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快递行业党群服务中心围绕强化寄递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快递从业人员毒品等法律知识专门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违法寄递行为举报奖惩机制等内容,逐步推动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机制和内部规定,为实现精准管控、打击寄递毒品行为提供保障。

【典型意义】

针对寄递毒品等违法犯罪多发态势,检察机关在摸排、调研和分析行业现状的基础上,精准对接寄递行业法治需求,深化业务融合党建工作法,主动推进与公安机关、快递企业建立“禁毒公益宣传驿站”,加强与快递行业党群服务中心的沟通联络,通过在该中心设立检察服务站,为相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是强化寄递领域毒品管控、促进寄递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检察服务站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寄递毒品法律知识专门普法及支部结对共建等能动履职举措,切实推动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要求落实落细,从根源上防范和遏制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为深化检邮合作提供新模式、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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