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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重点境外逃犯向湖州警方投案

发布日期:2016/3/13 1:58:01 浏览:460

见习记者扬聪

本报讯去年以来,我市警方大力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015年12月27日7时40分许,公安机关“猎狐行动”浙江省厅督捕重点境外逃犯郑某乘坐航班从迪拜抵达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向湖州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和张某(已于2015年10月14日到案)均曾任职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2012年年初至7月期间,该2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为客户办理汽车贷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司的车辆贷款1200余万元。同年7月,度假区公安分局对郑某、张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2012年8月,该2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缉捕。

2015年3月,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以郑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批准逮捕,后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2015年6月12日,该2名犯罪嫌疑人被列为全省公安机关“猎狐行动”省厅督捕重点境外逃犯。“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包案到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多次听取追逃进展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每周召开例会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度假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专案组成员通过对案情分析研究后,多点出击,逐一攻破,并对郑某的各个关系人线索追踪分析,确定其境外落脚点在阿联酋阿布扎比城。

最后,警方多次联系郑某的父亲、儿子,上门做思想工作,成功打消了郑某亲人的思想顾虑。侦查人员也通过电话及时与郑某取得联系,联合其亲属向其阐明法律政策,讲明利弊关系,劝其投案自首,使郑某最终打消了畏罪顾虑,于2015年12月26日主动回国向湖州公安投案自首。至此,该案件中的两名“猎狐行动”省厅督捕重点境外逃犯全部到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为境外逃犯郑某刚下飞机就被警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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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既打国内“老虎苍蝇”,也把反腐的“天网”撒向海外,掀起声势浩大的国际追逃追赃。

公安部开展的“猎狐行动”对境外逃犯形成了冲压式震慑。“猎狐行动”已成为我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形象标志,使外逃贪官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但仍有一些腐败分子躲在“避风港”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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