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诸线航道整治工程(320国道桥北段)施工已于2015年12月30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571-87630223
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编:310007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571-87814839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编:310009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3-83683590
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005号
邮编:314001
招标人名称: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
地址:嘉善县世纪大道169号
邮编:314100
电话:0573-84222552
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
丁诸线航道整治工程(320国道桥北段)施工2014-013-03标段
名次
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
得分
第1名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胡可燕
99.58
中标候选人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资格条件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审结果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32合同段
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0.11.30交工,公路工程连续箱梁桥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4)《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P202-209
符合要求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
连云港港疏港航工程现场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2.11.14交工、长度9.081公里,三级航道
P170-201
符合要求
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1
浙江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业绩(福建省闽江上游顺昌段航道新建工程)不能证明其长度超过3公里且该项目的验收部门为福建省南平水利局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自201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独立完成过3km(含)以上Ⅴ级及以上新(改)建内河航道工程的施工;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10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管理表)的复印件;(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公开的含有系统水印的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电话确认
2
浙江凌云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业绩(杭湖锡线湖州段护岸完善一期工程)水运工程交工质量核定意见书上为养护工程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自201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独立完成过3km(含)以上Ⅴ级及以上新(改)建内河航道工程的施工;
电话确认
3
湖州宏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目标为合格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中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其中桥梁及接线部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电话确认
4
温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诸暨市浦阳江姚公埠桥至新亭埠航道养护(一期)Ⅱ标工程为养护工程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①自201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独立完成过3km(含)以上Ⅴ级及以上新(改)建内河航道工程的施工;
电话确认
5
上海大润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国华陈家港电厂2万吨航道维护疏浚工程为疏浚工程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①自201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独立完成过3km(含)以上Ⅴ级及以上新(改)建内河航道工程的施工;
电话确认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丁诸线航道整治工程(320国道桥北段)施工
开评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
招标人名称: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浙江交通网公开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的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丁诸线航道整治工程(320国道桥北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相关参考资料:
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开评标工作规程、福州地铁1号线北段、河南综合评标专家库、北京地铁16号线北段、北段村乡、福州地铁一号线北段、16号线北段、杭州地铁4号线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