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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地税部门落实规费征管优惠政策-湖州地税

发布日期:2015/12/24 11:09:38 浏览:551

导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推进全市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集约发展、提升发展。”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费方面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享受3年政策优惠期,即允许其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方面对首次上规模的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当年减半征收,如当年已缴纳的,次年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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