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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3 17:05:24 浏览:181

来源时间为:2022-10-09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家具采购项目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组合家具

采购单位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区域吴兴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09日19:0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30开标地点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预算金额¥138.5802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俞炎彬项目联系电话0572-2020159采购单位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三环北路358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助理0572-2399373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俞炎彬0572-2020159

项目概况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湖消采——G2022014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5802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5802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现就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湖消采——G202201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期

采购预算

1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家具采购项目(详见招标需求)

9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确认)

138.5802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08: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富田家园4幢803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投标地址: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

九、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注: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俞炎彬;联系电话:13665716686。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成功)招标文件并认为招标文件、开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收件人:采购监督人,电话,0572-20625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开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5、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7、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在线或者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

8、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9、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jclgc。com/)。

10、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连续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注:以上1-5项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结束后将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十二、告知事项:

1.投标供应商如需到场,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参与开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且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需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通过楼梯到达相应楼层(具体见指示牌或询问引导员);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开标现场,“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湖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及递交标书时提供),配好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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