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出,须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若监事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存在异议,可在董事会上提出质询或建议。
董事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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