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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消费湖州吴兴区发布201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发布日期:2018/4/2 12:03:11 浏览:333

来源时间为:2017-4-3

在“3·15”国际权益日前夕,吴兴区市场局发布了201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识别违法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据了解,2017年,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7362件,同比增长1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4.5万元,投诉率达100。案例一:

板栗酥饼无板栗虚假宣传遭重罚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湖州市区一家网红“板栗酥饼”店开展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店生产的“板栗酥饼”中,食品原料并未添加板栗或板栗相关产品,与店堂及外包装宣传不符。店主潘某对以上情况供认不讳并同意立即整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以责令停止虚假宣传并处罚款20.5万元的处罚。案例二:

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虚假广告

从重处罚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商业管理公司虚构国家部门单位进行宣传,夸大投资收益。会场悬挂有“某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品牌经济战略研究中心”等相关字样的铜牌,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材料,上述机构名均为虚构。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及罚款21.5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三:

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

查你没商量执法人员对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通过组织现场讲座、播放幻灯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其销售的“锦潼高电位治疗机”进行宣传,而这些广告内容都没有依法通过审查备案。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及罚款10.5万元的处罚决定。案例四: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后果很严重执法人员对吴兴区周某经营的烟酒副食店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周某经营的某知名品牌白酒涉嫌商标侵权。经商标持有人鉴定,确认经营者周某经营的上述白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假冒产品。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经营者周某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五:

家用汽车保修期内凭“三包”凭证

免费更换零部件2017年10月,消费者鲍先生投诉,称购买的家用汽车在外地另一家维修店进行维修时,发现汽车少了一个半轴挡圈部件。由于鲍先生的汽车过去一直是在吴兴区某4S店定点保养维修,且汽车还在保修期内,他立即联系了4S店,就零部件问题进行协商,要求免费更换半轴挡圈部件。后经吴兴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双方达成了免费更换半轴挡圈部件的调解协议。案例六:

购买黄金饰品噱头多消费者购买需留心消费者沈女士反映,2017年4月3日买了一只黄金手镯,半个月后发现螺纹接口处有裂痕。沈女士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货,而商家否认手镯存在质量问题,认为裂痕是由于佩戴不当所致。后经吴兴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做换货处理。另一位消费者陈女士购买了一款黄金项链。购买时,商家口头承诺可每年享受一次以旧换新免工费的活动。可当陈女士前去参加活动时,商家声称未推出过该活动并要收取相应的工费,而陈女士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商家的承诺。经吴兴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调解,最后商家给予陈女士以旧换新加工费七折优惠。案例七:

家电维修应选正规维修店

拒上“网络黑店”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由于家中的洗衣机出现故障,且已超过“三包”有效期,他在网上预约了一家同城维修店。维修工上门维修后,收取了60元维修费。但故障并未完全解决,维修人员再次上门后要求加价300元,李先生觉得价格偏贵不愿意再维修,并要求其将拆开的洗衣机装回,但维修工不愿继续服务。后经吴兴区消保委调查核实,该维修店没有工商注册信息,同时其所提供的注册名称、地址均为虚构。案例八:

家电延保纠纷多购买需谨慎消费者蔡女士向吴兴区消保委反映,2016年年初,她在湖城一家大型商场购买了一台冰箱,该品牌的冰箱整机保修1年,随后她又向商场购买了1年延保服务。到2017年夏,该冰箱出现故障。蔡女士向商场提出保修要求,但商场方却推脱让其向冰箱的生产厂家报修。蔡女士觉得不合理,于是向吴兴区消保委求助,后经调解,该商场履行了维修义务。案例九:

商品要退货赠品需返还消费者王女士购买了一套化妆品,同时获赠一套小包装产品,后由于个人原因要求退货。专柜表示,可以办理退货,但赠品需要返还。由于王女士已将赠品送给了朋友,专柜便要求王女士支付赠品的货款200余元。因为赠品的原因,双方僵持不下,于是消费者向吴兴区消保委求助。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吴兴区消保委认为,从公平交易的原则来说,消费者王女士需将赠品退还商场,若产品或赠品被使用过或遗失,则需承担商场由此产生的损失。案例十:

有奖销售有上限不当竞争要不得2017年5月,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房地产行业专项整治中发现,某销售中心抽奖公示中印有“一等奖6999元的龙凤呈祥金条”字样,奖品设置超过了5000元。经查,当事人明知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法律规定最高奖项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但为了博眼球吸引客源,商家还是违规设置了此奖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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