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6-02-01
浙教人〔2015〕144号
湖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湖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5年12月11日评审通过,你市徐小军等33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倪建华等4人具有中小学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经湖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5年12月17日评审通过,赵艳东等144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中学),宗文武等3人具有中专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州市徐小军等184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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