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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温湖衢台6地中考政策发布未来怎么考?看这里!

发布日期:2018/3/30 12:46:08 浏览:1441

平考试对象与往年相同,报名时间提前至3月上旬,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6日。

宁波市中考政策可滚动查看(详细信息请见官网)

报名

各初中学校的应届考生

于3月5日至9日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应届(历届)初中毕(结)业生由毕业学校汇总报名资料,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考资格,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原海曙、原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初中学校及直属初中学校(以下简称老三区初中学校)通过“老三区初中学校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kzz1.nbedu。net。cn)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集体报名,原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原鄞州区初中学校)通过“原鄞州区初中学校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kzz2.nbedu。net。cn)向鄞州区教育局集体报名,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终审。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报名序号统一编制。

在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浙江省户籍、非港澳台户籍的学生)

2018年要报考直属普高的,由学生填写《2018年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属普高招生报名申请表》,向毕业学校递交下列资料:

(1)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解释)。

(2)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学籍及上述材料的真实完整性,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学生是否具有报考普高资格,原件审查后返还。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条件符合的,允许报考普高,汇总后交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直属初中由市教育局直接确认后交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不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初中学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宁波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需在宁波借考的,由考生提出借考申请,审核通过后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户籍在海曙、鄞州、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初三在招生区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升学的考生

需携带下列材料于3月5—9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1.学生基本信息表(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在浙江省外学校就读的,提供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作替代)。

2.体检表。

3.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

4.户口簿。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详见宁波市中心城区2018年高中段招生回城考生报名通告)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上述考生,根据市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应在报名地参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考试时间

高中段学校招生类别

高中段学校主要通过统一招生的方式录取学生,即考生参加中考,在知晓成绩后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学生。除此之外,为推进高中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探索多元录取机制,主要有以下六类招生方式。

1、普高保送生招生

保送生招生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比例不低于招生总额50的方式,由初中学校推荐、中考前统一测试,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特长生、特色班招生

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普高“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和宁波中学招生计划的20、鄞州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10,通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招生学校测评、保送生测试(以下简称“三位一体”)三者综合评价,择优提前录取。

4、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自主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申请开展自主招生,于3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职教处申报自主招生方案,经审核公布后方可招生。开展自主招生的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应根据专业要求和培养目标,对报名学生进行文化课和综合素质测(面)试,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自主招生专业和人数另行公布。

5、全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全部招生计划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部分招生计划实行提前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中外合作项目招生

具有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资格的学校,应于3月30日前向市中招办申报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必须在中考后进行,招收的学生要参加中考,中考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各校如要组织面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中旬。中外合作项目实行零批次录取。

高中段学校录取程序

直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中考前和中考后两个阶段。中考前录取的有普通高中保送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自主招生(具体录取方式见各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

考生通过网络,在规定时间内,分2次在“中考中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上填报志愿。老三区初中学校学生志愿填报网址为:zkzz1.nbedu。net。cn/xs.aspx;原鄞州区初中学校学生志愿填报网址为:zkzz2.nbedu。net。cn/xs.aspx;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密码为各自的身份证后6位(建议各位学生登录后及时更改密码)。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网络供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时至下午20时,考生估分在网上填报二类志愿。第一类为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考生(填报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的考生须面试合格);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特色班资格或报考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中外合作项目报考要求详见各校招生简章),可填报相关的1个志愿,按零批次录取。上述二类志愿不得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4日上午8时至6月25下午17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知的中考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在网上填报两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第二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在网上依次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两类志愿不得兼报。(招生学校代码见《宁波市中心城区2018年高中段招生报考指南》)。

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后,需打印并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名,于志愿填报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送毕业学校备案。

考生填报志愿,可参考市中招办编印的报考指南。市教育局将在宁波教科网上建立招生宣传平台,统一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咨询会,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学生和家长也可在招生学校的开放日期间到校咨询,或访问学校招生网页了解咨询。

2、录取

中考后,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普高首先进行零批次录取特长生、特色班和中外合作项目,这些特色班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进入双向选择。其次根据学生所填报的3个志愿,按各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录取,录取中实行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2分投档,第三志愿降4分投档。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中考后,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中等职业学校首先进行零批次提前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特长生、特色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局职教处共同负责。然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统一批次录取。

中心城区普高与职校、技校的录取纳入统一管理,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未取得考生档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承诺、收费、发放录取通知书。

3、双向选择

中心城区高中段统一录取后,市中招办安排考生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印发的分数卡、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报市中招办核准。

温州市

温州市中考政策可滚动查看(详细信息请见官网)

考试对象

1.在市局直属或鹿城区属中学就读并且已取得主管教育局统一注册电子学籍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地(鹿城区)升学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鹿城区户籍但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温州市引进人才、回归温商人员子女在温州报考高中可享受温州市民同城待遇。

报名

1.鹿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6日-9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k.wzer。net),并将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报送学校初审。学校审核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核对单,经考生(或家长)签名确认后,学校汇总造册并于3月12日-15日送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2.户籍在鹿城区、现在温州市其他县(市、区)就读要求回鹿城区参加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全市范围内通用。在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回原籍录取”,并在3月12日-15日携带本人户口簿和报名信息核对单,送交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确认,确认地点在温州市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该类考生在就读所在地参加各项学业水平考试,参加市直属高中招生录取,不列入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范围。

市局直属或鹿城区属中学就读的非鹿城区户籍应届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时需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其选择结果不能更改。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温州市域内)参加高中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回原籍录取”,之后携带本人户口簿和报名信息核对单等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户籍地参加高中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在就读地录取”,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未作选择,将被默认为“在就读地录取”。

3.户籍在鹿城区的往届生和在温州市外就读回鹿城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先进行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zk.wzer。net),之后携带本人户口簿、初中毕业证书或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本人一寸照片1张,于3月6日—9日向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报名和确认,报名地点在温州市教育局1816室。

市外就读回鹿城区报考的考生参加鹿城区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须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

4.在市局直属或鹿城区属中学就读并且已取得市教育局或鹿城区教育局统一注册电子学籍的温州市市外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须向就读学校提供材料: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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