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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一宠物店老板售卖另类爬宠被抓属国家保护动物

发布日期:2016/6/30 23:33:05 浏览:425

绿色的蜥蜴、漂亮的变色龙、可爱的小蟒蛇……很多居民都曾在湖城某商场的宠物商店内看到过这些另类的宠物,但是近日该宠物店的老板已经因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被警方处置。

湖州商店

湖州商店

绿色的蜥蜴、漂亮的变色龙、可爱的小蟒蛇……很多居民都曾在湖城某商场的宠物商店内看到过这些另类的宠物,但是近日该宠物店的老板已经因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被警方处置。

6月21日,吴兴区环渚派出所接到网络举报,称湖城某商场内一家宠物商店里售卖的宠物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环渚派出所民警随后到该宠物店进行了查看,果然发现在宠物店内售卖的一些宠物属于保护动物。“我们查了一下,发现店里有很多不常见的爬宠。”环渚派出所所长姚鸣杰说,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发现店里的好几种爬宠都属于《公约》附录二的受保护动物。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公约》附录二中的受保护动物,如果原产地不是我国的,在我国将“享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待遇,而民警们在这家宠物店里就发现了不少这样的宠物。“主要是爬宠类,有非洲球蟒、美洲绿鬣蜥、高冠变色龙。”姚警官说。经过清点,警方总共在这家店里查获绿鬣蜥12条,非洲球蟒10条,高冠变色龙2条。

店主陈某,今年31岁,开店经销植物盆景、宠物生意,已经有一两年了。他向警方陈述,由于现在天热,属于植物盆栽的淡季,于是就想通过销售特殊爬宠来挣点钱。他通过网络等渠道购入了非洲球蟒、绿鬣蜥、高冠变色龙、蜘蛛等在店里销售。虽然陈某也知道他所销售的是受保护动物,但他一直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有人注意,没想到还是被警方抓了。

根据我国《刑法》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待陈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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