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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湖州两地血铅超标事件19人被追究责任-湖州小面加盟

发布日期:2015/11/1 2:49:46 浏览:568

;给予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分局城南监察中队中队长章颂江行政撤职处分。

湖州市德清县血铅超标事件追究了9名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2011年3月以来,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久公司)职工及附近村民在自发体检中陆续发现血铅超标。截至5月15日,共检测出332名职工和农民血铅超标,其中,成人233人,儿童99人。调查认定,这是一起海久公司违法违规生产、职工卫生防护措施不当引起的血铅污染事件。在这起事件中,德清县、新市镇政府,以及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存在着监管不力等问题,对事件发生负有责任。

浙江省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9名责任人纪律处分。其中,给予德清县县长胡国荣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副县长陈佐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环保局长沈玉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环保局总工程师朱伟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朱征豪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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