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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7/8/25 18:02:13 浏览:856

认。三是“联测”。通过增加测绘资质,使同一家机构同时具备土地面积和界址测绘、规划竣工地形测绘、房屋面积测绘等三项测绘能力,打破测绘垄断,激活市场竞争。四是“联验”。由行政审批局联合竣工验收受理窗口牵头,开展对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面积复核、规划审核、工程技术资料归档、消防设施审核、防雷装置安装等内容的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限时一周内完成。

5.打破藩篱条框约束,致力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针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多、提交资料多等实际,简化优化审批前置条件,为企业松绑,为审批增效,是行政审批高效运行的基础,也是行政审批集成改革的重要环节。对环保负面清单外的建设项目,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解决途径明确的情况下,将污染物排放指标原要求在环评审批前取得改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对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下且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层数3层以下的非特殊工艺要求的普通工业厂房,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由企业自主决定审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不再作为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证的前置条件;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备案制,水土保持方案可由项目业主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6.启动“一网受理”试点,全面应用全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围绕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实施启动“一网受理”试点,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系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省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消防办事大厅、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对接联通,实现项目信息、申报材料、审批情况、审批结果实时共享。基本实现投资项目全程“一口受理、一网申报、一站监管”。

7.紧扣审批贯标要素,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好的标杆地区,促进企业投资许可、经营许可、中介市场建设管理等服务走在全国前列。一是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取消模糊条款、兜底条款,每个事项的受理材料做到规范精准,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服务管理规范的编制工作,并修订格式统一、内容完整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受理条件、审查标准和办理时限。二是办事便捷化。项目业主通过网上提交的申请,工作人员开展即时即审,对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形成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机制,企业办事实行主件齐全但次件暂缺的容缺受理机制和审批结果免费寄送服务。三是行为规范化。进一步规范窗口单位和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健全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化操作、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服务透明度和效率。

四、工作步骤

1.启动准备阶段(2017.9-2017.12)。制定《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经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由省政府批复同意后,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启动柯桥区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出台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工作考核办法。

2.组织实施阶段(2018.1-2018.6)。全面开展实施方案的各项改革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制定阶段性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节点,每月召开分析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3.考核评估阶段(2018.7-2018.9)。全面梳理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工作,开展完成情况的自查评估,对已完成的改革任务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建立改革成果长效化机制,打造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的示范区,为建设“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省份”提供经验。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柯桥区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地税)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人防办)、区建管局、区水电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气象局等区各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推进集成式改革工作,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府办,负责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的日常工作。

2.注重统筹推进。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把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晰改革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及时关注跟踪上级部门及区其他部门的改革动态,做好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和配合,根据相关改革进程及时做好有关工作的承接、调整。

3.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试点工作督查机制,充分调动相关责任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行试点工作任务定期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健全考核和评价机制,将集成式改革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2

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改革工作总体安排,并结合我市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践,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打造“效率政府”总目标,进一步厘清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边界,按照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短审批服务时间、大幅下放审批服务权限、大幅提高网上审批能力、大幅减少审批服务收费的总体要求,以标准为基础,以承诺为核心,以监管为重点,以惩戒为保证,加快建立科学高效、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升,企业项目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原则。以改革创新统领投资项目审批体制机制优化和流程再造,加快各部门涉及投资项目事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

――问题导向原则。抓住当前各类投资主体最不满意、问题最集中的领域,减流程、减环节、减前置、减时间,力争取得关键突破和系统性成效,增强投资主体获得感。

――宽进严管原则。逐步改变投资项目重审批轻监管的现状,全面落实“五个大幅度”要求,根据谁受理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有效监督管理。

――积极稳妥原则。既要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又要把握好改革节奏和法规边界。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稳步实施好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各项工作,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目标要求

经过1-2年的改革创新试点,逐步探索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发展阶段相符合,与政府治理能力相匹配的科学、高效、便捷、有序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机制,为面上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实施范围

先期试点的项目范围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外的企业投资工业类和服务业类项目,其他具备条件的项目也可纳入试点,适时扩展至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内容包括市级及以下审批权限的企业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

三、实施阶段

2017年底前在市本级各类园区、开发区开展试点,长兴、德清、安吉可参照执行;2018年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试点。投资项目主体如有特殊需要,允许保留原有相关程序。

四、重点任务

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要求,全力推进八大重点任务。

(一)推行项目建设标准一次告知制。推动多规合一工作试点,建立多元集合的规划建设指标要求体系。在项目立项时,政府相关部门一次性告知项目主体地块所有的规划建设条件和建设标准要求,构建“空间+标准”的“软”地告知制度。

(二)健全项目受理承诺制。探索以“承诺 报备”为核心的受理承诺制,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在项目立项阶段不再开展多部门前置预审。只要投资项目主体根据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标准,就相关要求做出承诺,政府部门即无条件作出立项受理。

(三)实施项目受理服务流程再造。按照能否建、如何建、何时建、建得怎么样四个命题,把众多事项模块化整合成项目准入、方案报备、施工许可和竣工投运等四个阶段,抓住以方案为前提的开工和以复核为前提的投运两个关键环节,其他环节事项原则上采取报备制,并实现从申报到投运许可全流程网上申报受理一体化。

(四)试行技术方案报备制。企业对照地块的各项经济指标,及准入标准,委托有资质中介按要求做好规划、环保、国土和消防安全等技术方案。项目主体会同中介机构组织技术方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连同审定的技术方案报政府相应部门。政府部门根据项目业主需要组织联合会商指导服务,原则上不再审查技术方案。支持推行技术方案联合编制联合审查。

(五)积极创新施工图审查方式。将人防、消防、气象图审行政性审查调整为专业技术审查,推进建设、人防设计、图审资质互认,打造“一专多能”综合性图审中介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 图审”,破解部门分割、环节交叉等难题,推进建设、人防、消防施工图等审查“多审合一”,通过建立统一的电子图库,集中委托、联合审查、同步完成。

(六)严格建设期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发挥县区政府和其他行政主体就近就便监管作用,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投资主管部门实现协同监管。突出建设期监管,重点检查建设主体是否按照承诺的标准和建设方案组织施工。

(七)探索开展中介验收制。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竣工项目进行各类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报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有条件地区组织开展联合验收,集中上门,一次踏勘、一次审核、一次验收。

(八)建立企业承诺兑现复核制。在各类专项验收全部完成并报相关部门的基础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项目业主的技术方案、验收报告和监管期监管情况,组织综合评估,复核企业是否兑现承诺事项;履行承诺好的,除有规定必须试运行外,允许企业正式投产。对承诺兑现复核通过的企业,各主管部门根据按规范实施的内容,完备相关法律手续。

五、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标准体系。在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基础上,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地块,制定各类准入标准,重点包括规划建设条件、环保安全标准、经济技术指标、产业政策要求等细化指标,以作为企业规划建设行业标准基础上的区域规范标准。

(二)构建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在线支撑系统。健全全方位投资政策及项目办理流程公告平台,将投资项目办理的各个环节、需要的各项资料在网络平台上全面公布。搭建全天候项目建设咨询解读沟通平台,由专业人员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畅通全流程网上申报办理平台,贯通各层级、各部门信息数据,实现投资项目网上申报流转办理。完善全覆盖办件反馈送达平台,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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