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09-12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9月11日消息,该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全市10家企业的1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质监部门提醒,日常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最好不要将食物置于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中加热,不要盛放温度太高的食物。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不要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中长期存放食物。同时注意餐饮具上的生产日期和标注,不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未标注能在微波炉里加热的餐饮具不能使用微波炉加热。
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7年9月
序号
监督抽查性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日期及批号
检验结论
不符合主要项目
1
市级专项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餐勺)
PP
湖州环球新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05.12
P
/
2
市级专项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塑料饮料杯盖)
PP
湖州双林仁和塑料制品厂
2017.04.16
P
/
3
市级专项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
PET,15ml
浙江合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7.04.01
P
/
4
市级专项
塑料瓶
PET
浙江麦吉士食品有限公司
2017.05.20
P
/
5
市级专项
商品零售包装袋
630×330×0.03mm
湖州菱湖云方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2017.04.10
P
/
6
市级专项
商品零售包装袋
内装物20kg
湖州山河包装物资有限公司
2017.04.10
P
/
7
市级专项
其它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
PET/VMPET/PE
湖州天旺印刷有限公司
2017.05.03
P
/
8
市级专项
多层复合包装膜(其它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BOPP/VMCPP
湖州市万隆印刷有限公司
2017.04.24
P
/
9
市级专项
纸杯
280ml
湖州市菱湖天庭包装制品厂
2017.02.10
P
/
10
市级专项
食品包装纸
40g/m2
湖州立丰纸业有限公司
2017.03.10
P
/
注:1.本表格内容应根据监督抽查信息如实填写,无此项内容的,则以“/”标示;
2.检验结论分为两种:检验结论为“符合监督检查要求”的,以字母“P”表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以字母“F”表示;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应在备注中注明“拒检”;
4.不合格项目应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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