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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福利来了!1月1日起家庭成员之间医保可互用共享

发布日期:2017/12/3 13:05:36 浏览:352

来源时间为:2017-01-04

[导读]近日,记者从县社保办获悉,《湖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细则出台。湖州地区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近日,记者从县社保办获悉,《湖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细则出台。湖州地区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目前,长兴县已经开始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那么“家庭共济”怎么实施,具体该如何操作,县社保办工作人员详细做了讲解。

拥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能享受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只有拥有个人账户的才能参与家庭共济。”县社保办副主任张东提醒。原来,自2015年1月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后,长兴的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类,而只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建有个人账户。

那么,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怎么算呢?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是指7月1日医保年度结转时,个人账户中结余的资金。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对象,主要有县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称“近亲属”),近亲属须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包括参保人员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也不包括未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医疗保障费用包括:近亲属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以及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不是一张社保卡全家通用

据了解,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参保人员授权给一个近亲属使用。多人授权给同一个近亲属使用的,各个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使用顺序,按照其授权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是一张社保卡全家通用,也不是一个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可以全家共享。”张东提醒,授权绑定社保卡后,参保人员仍持本人社保卡就医结算。参保人员违反规定授权给不符合条件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或出借个人社保卡给他人使用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按规定处理。

而参保人员经授权绑定社会保障卡后,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的定点单位刷卡结算时,符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的费用,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市民可通过APP、网站等途径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同在长兴县参保的,参保人员自2017年1月1日起,可通过人力社保门户网站查询系统、湖州智慧社保手机APP或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自主授权绑定或解除绑定近亲属社会保障卡。授权绑定后,近亲属在联网定点单位门诊就医购药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即可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张东介绍。

而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不在同一地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凭证和当地医保报销凭据,向参保人所在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在shou次办理近亲属费用报销业务时,应当签署亲属关系申明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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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月均收入、家庭成员生日小报、医保卡2月1日、2月1日起医保卡、医保卡2月1日开始、医保每月截止日期、9月1日医保、11月1日 医保目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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