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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6

发布日期:2018/1/10 8:24:13 浏览:354

来源时间为:2017-11-24

2016-2017学年,我校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内容,扎实开展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助推学校改革发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学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我校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重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我校根据信息公开需要,已制定《湖州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州师范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组织领导等,并要求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落实业务范围内校务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为确保学校相关制度和工作得到迅速部署,全面落实,2016年我校又出台《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党委、校长办公室是重点督查项目的责任单位。作为牵头协调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以落实督查工作为契机,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和群众组织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我校采取多种方式将传统媒介和新型媒介有效融合,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便于广大师生员工知情、参与和监督。

一是会议公开。事关学校改革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通过教代会向广大师生公开,利用各类工作会议通报学校有关重大事项。今年我校进行了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学校先后多次召开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征求师生意见,通报相关情况,新出台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也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二是宣传媒体公开。继续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报》、校园广播、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发布有关内容和信息;通过网络电视定期播出《湖师新闻》,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实时发布资讯,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信息公开力度;校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公开一般性、临时性事项。

三是材料形式公开。主要通过党政文件、会议纪要、校情通报、一周工作安排等公开学校的重要事项,以通知书、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编制完成《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发展报告》,将学校的年度发展情况公开。

四是以反馈形式公开。学校在校园网首页设立书记校长信箱,方便师生与校领导沟通交流,本年度共收到来信143封,师生反映的情况都已得到有效落实,并及时反馈;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公布接待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回应师生诉求,保证信访接待事项件件有回音。

(三)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我校坚持将广大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将公开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四个方面。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师生员工意愿和社会公众要求,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校务信息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部门等具体化、细则化,并做出明确规定:对已经列入校务信息公开目录的事项,由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学院按规定予以公开;对尚未列入校务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单位提出公开方案,送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特定事项须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公开;向党内公开的内容,依照《湖州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行;涉及学生个人的特定事项依申请公开。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学校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学校承诺办理的重要事项和完成情况,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要干部人事选拔任用情况,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招聘情况,科研项目(成果)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教职工奖惩、收入分配及薪酬体系、福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学生入团入党、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转学转专业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我校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报》、官方网站、广播台、网络电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公共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满足社会和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发展动态的需求。学校官方网站共发表要闻、动态、通知公告、学术信息等3093条,出版《湖州师范学院报》24期。学校官方微博现有粉丝18832余人,据新浪微博官方统计,2017年上半年我校官方微博关注度排名居全省第四。学校官方微信目前已有粉丝26000余人,信息公开千余条,《南方周末》刊登的“全国高校官方微信排名”中,我校稳定在全国百强以内,《中国青年报》刊登的分省排名中,我校始终保持在浙江省15强内。网络电视制作视频节目39期,其中师院新闻21期,微电影(缤纷校园)9部,人物专题片、访谈类3部,大型专题片4部,湖师放映室等全程记录2部。开通湖州师范学院头条号,发布微视频18部,动态122条,受到师生的热情关注,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招生与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和“十公开、三十个不得”的要求,坚持“公开选拔、择优录取、以生为本”的原则,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浙江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各类型、各批次的招生录取任务。校内招生宣传平台有校园网、招生网、学校官方微信、校园助手微信平台等,校外招生宣传平台有浙江教育在线、中国教育在线、浙江教育科技频道、浙江日报、浙江招生考试计划书等。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每年向社会公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简介,利用校园网、就业创业网、校园助手微信平台、QQ群不定期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三)干部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干部工作推行全程公开,坚持公正、透明原则。一是内容公开。通过会议文件、校园网等形式事先公开岗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竞聘办法、相关政策要求等。二是过程透明。资格审查结束后,向全校公布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完成后,及时公布入围人员名单;考察开始前,发布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名单;党委决定拟任人选时,实行票决制,并进行任前公示。三是纪委全程监督。在考试、面试各个环节,学校设专人监督,监督员从校纪检监察干部、特邀监察员代表中产生。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征求校纪委对拟提任干部的意见。

(四)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人事工作始终坚持公开、规范、有序,注重实效,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一是人事信息制度公开。通过QQ建立人事管理群、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群、青年博士联谊会群等,与教师进行网上交流互动,促进了双向沟通;本年度修订《新教工手册》,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事分配制度等文件纳入其中,使广大教师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将最新的人事制度及时更新,创建专门人才名录页面,实时更新人才信息。二是评聘工作公开透明。本年度开展了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工作方案出台过程充分征求全校各层次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召开5次座谈会征求意见,经教代会高票通过后实施。岗聘实施过程中,人事部门建立岗位聘任专题网站,QQ群,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各类通知公告。对教职工关注度较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第一时间通过校园网、QQ群发布信息,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咨询会,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和程序,做到评前公示、评后公示,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三是人才招聘程序规范、公开。高层次人才招聘采用网络化管理系统,招聘信息公开、透明,拟聘人员全程公示;其他人员招聘纳入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先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信息公开

我校科研部门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项目的通知、申请及评审结果都及时公布于学校网站,真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师范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学校所有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都实行信息公开,学校网站首页设置“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坚持客观真实、民主公开。

(六)财务信息公开

我校每年下半年下发《预算编制通知》,并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议,提前征求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学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执行;年度财务决算结果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审议通过,年度预决算结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在校网首页向师生公开。我校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依批准文件执行,并将收费标准依据在校园网公布,在收费处公示,在新生入学通知单中告知。我校有关财务政策、办事流程、财务信息等均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定期进行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对师生要求公开的项目或对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工作实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适当延长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年度,共收到关于我校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信件),学校已按时答复申请人。我校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我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有待提升,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提高,监督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等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重点领域工作进一步梳理、分类,深入推进招生、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提高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意识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清单”事项承办人的交流沟通,提高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保障社会和师生们获取信息渠道的畅通,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

(三)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制

不定期组织自查、抽查和督查,做好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逐步理顺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和科学评价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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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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