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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二手房市场影响不大

发布日期:2016/4/3 6:09:36 浏览:422

吵得沸沸扬扬的二手房“营改增”终于有定论了!昨日傍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通知》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也就是说,佛山适用于该政策。

“营改增”后交易税费没变

据了解,在“营改增”推开之前,佛山现执行的二手房交易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契税6项税费。

5月1日“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就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税。根据《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而根据佛山目前执行的营业税征收方法,“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其实“营改增”之后,佛山二手房交易税费实际没有变化。

但是,在现行的二手房交易税中,附加税跟营业税一起计算,税率约为5.6。

那么,将附加税跟营业税一起计算的话,“营改增”后未满两年的房子交易时的税费可能将有所降低。比如,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营改增”前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共需交纳100万元×5.6=5.6万元,而实行“营改增”后,如果只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就是100万元×5=5万元,可以省下6000元的费用(但因为佛山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公布,所以以上税费可能与实际情况会有一些出入)。

合富置业分区营业经理陆智荣表示,“营改增”政策对刚需客户是利好消息,有利于抑制炒房现象,抑制房价上涨过快。

佛山中原地产策略研究部负责人朱伟德表示,由于具体政策细则还未出台,多数购房者目前仍在观望,短期内还未出现恐慌性购房的情况,二手房市场受多重利好因素的影响,咨询量有所增加,但总体仍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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