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方面创新发展模式
浙江省湖州市旅游委员会主任干永福:
一、体制机制创新是前提。2014年,湖州成立了旅游委员会,交通、规划、农办三个部门的领导为旅委兼职副主任;增设了乡村旅游处和产业促进处,完成了市县两级旅委体制的全覆盖,基本形成了“统筹规划、统筹产业、统筹营销、统筹执法、统筹考核”的大旅委体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基础。实现了乡村旅游体制的新突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统筹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与管理的湖州市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14年又设立了乡村旅游处,三县两区设立了独立的乡村旅游管理办公室,乡镇设立了旅游办或生态旅游办,村设立了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全市乡村旅游形成了四级行政管理体系、部门联动体系和行业协会自律体系的乡村旅游发展和服务的“大体制”。解决了统一执法问题,建立了湖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
二、产品特色是乡村旅游大产业的活力。首先,以景区化理念建设十大乡村旅游聚居区,使乡村旅游向规模化、集约化、品质化、乡土化、国际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
其次,以产业标准引领个性发展,制订了乡村旅游集聚区、示范村、示范农庄、示范农家和乡村民宿等标准,引导乡村旅游个性发展、差异竞争、特色生存,构建了乡村旅游的“四大模式”和“十大产业”,形成了“洋家乐”、“渔家乐”、“上海村”、“台湾村”、“韩国村”、“美丽乡村”、“湖州人家”、“乡村十景”等一批乡村旅游品牌。
最后,以政策导向引领创新发展,制订旅游用地专项规划,出台了乡村民宿管理办法、与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共同解决了证照许可问题。
三、服务品质提升是乡村旅游大品牌的保证。首先,建立起乡村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其次,通过建立公共服务集散中心、旅游推广与营销中心和职工疗养休养运作与服务中心等推动公共服务运作体系,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最后,形成了媒体营销、活动营销、广告营销和专业营销四大旅游品牌营销体系。
四、扶贫富民是乡村旅游大共享的根本。简而言之,就是要让大家都得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