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招生计划数多于或等于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人数的情况,则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8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录取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不递补备录考生。
第十六条在2018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凡已经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学院监督举报信箱:jw@hzvtc。net。cn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2-2364955
第十八条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其他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按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及社会企业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
学校网址:http://www。hzvtc。net。cn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72-23636780572-2361230
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
(如有变动,以学院提前招生网公布为准)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
1
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招生院校
2017年12月22日前
2
考生报名
考生
2018年3月19-29日
3
考生缴费
招生院校
4月2日-4月9日
4
打印准考证
考生
4月12日-14日
5
组织综合素质测评
招生院校
4月14日
6
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招生院校
5月6日
7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招生院校
5月7日
8:30-17:30
8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9日
8:30-17:30
9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招生院校
5月10日
8:30-17:30
10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11日
8:30-17:30
11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招生院校
5月12日
8:30-17:30
12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13日
8:30-17:30
13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招生院校
5月14日
8:30-17:30
14
结束网上录取。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16日
15
公示录取名单。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17日-30日
16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