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湖州 > 旅游景点 > 正文

湖州出手,限购!在售盘不得涨价!南昌因疑似限购新政“一日游”,住建部赶赴督导!意在坚定房住不炒!

发布日期:2021/3/31 3:13:02 浏览:167

湖州出手,限购!在售盘不得涨价!南昌因疑似限购新政“一日游”,住建部赶赴督导!意在坚定房住不炒!

湖州新政:中心城区限购、在售盘不得涨价

湖州出手了,楼市新政来袭,中心城区将实行住房限购,在售楼盘不能涨价。

3月27日,浙江省湖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包括实行住房限购,续开项目不得提高备案价格,已出让尚未建设的住宅用地开竣工时间不得延期,实行集中供地,对房企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审查等八方面的政策。

《通知》显示,湖州市将实行住房限购。在湖州中心城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非湖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市人才政策规定的除外。

同时,湖州要求,续开项目不得提高备案价格。《通知》称,湖州市将加强住宅预售备案价格审核审定,在售项目不予上调备案价格,续批预售备案价格不高于前批次。

为增加住房供给,湖州市采取了三种举措,一是,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加大供给量。对分期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项目申领预售批次不超过4次。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布并推出全部准售房源和车位。

二是,增加土地供应量,实行集中供地。科学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及时公布出地计划。加快做地出地,扩大热点区域的土地供应,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视情实行住宅用地集中供应。

三是,加快住宅项目建设。严禁捂地和捂盘惜售,已出让土地须加快开发,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加速推出房源入市。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已出让尚未建设的住宅用地开竣工时间不作延后调整。

湖州市要求,强化住房金融监管。建立住宅用地购地资金来源审查机制,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审查,严禁非自有资金购地。严格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和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审查,严防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等违规用于购房。

此外,为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湖州市将强化区县主体责任,并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强化区县主体责任,以区县为单位,制定“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主要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房源信息、制造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违规收取佣金、预售资金不入监管账户、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南昌疑似松绑限购新政一日就被收回

关于限购政策,前两天南昌发布的新政因疑似为限购松绑,仅在发布一日后就被收回,且住建部已派督导组赴南昌。

据住建部最新消息,3月24日,媒体报道江西南昌发布了《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于4月20日实施,其中有的条款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不符。

新政中关于“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居民购房同权进程”及“改变“限房价、竞地价”单一土地出让方式”两条政策引起争议,不少解读认为,上述调控手段实际是为限购松绑。

据悉,江西省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南昌市主要负责同志,并责令南昌市立即纠正,消除负面影响,确保市场稳定。

对此,南昌市政府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立即收回文件,并举一反三,按照要求,切实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西省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了会商,要求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努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此外,住建部还将南昌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加强对南昌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南昌市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江西省也要落实好监督和指导责任。并且,住建部即日已派出督导组赴南昌市现场督导。

合肥主管部门:坚持房住不炒

合肥房地产市场也备受关注,多个区域楼盘提高首付比例、捆绑车位,二手房市场业主抱团涨价,对此种种乱象,主管部门约谈重点房地产开发商及房产中介,坚持房住不炒。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约谈会,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依法、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11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4家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会议指出,近期合肥市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加价或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小区业主以及自媒体也跟风炒作,煽动房价上涨,严重扰乱了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针对以上问题,有关主管部门正在开展专项检查,并约谈了部分参与炒作房价的个人、自媒体,同时作出相应处理。对近期在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涉嫌加外加价等违规销售线索正在履行调查处理程序。

会议要求

一是不得捆绑搭售、价外加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深化认识,认真贯彻中央“房住不炒”政策,落实合肥市委市政府“遏制扰乱房地产市场乱象”的决策部署,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严禁企业及员工通过收取“号头费”、“捆绑搭售车位”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

二是不得虚假宣传、无证预售。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房地产广告发布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严禁无证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收取认筹金、认购金、定金等任何费用。禁止捂盘惜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对外出售,不得捂而不售。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

各房地产开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抵制房地产市场乱象,严格落实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要坚持守信之道、品质之道,自觉诚信经营,遵守行业规则。要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相应措施,杜绝企业员工参与炒卖“房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新生态。

会议强调,对企业及个人涉嫌商品房加价销售、捆绑搭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最新旅游景点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