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5年12月2日受理了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湖州市渔船头农民安置小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湖州市渔船头农民安置小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仁皇山分区西片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请登录http://www。hzhbj.gov。cn/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hzhbj.gov。cn/)发布拟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电子邮件:hzhbjgc@163。com
联系人:湖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湖州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