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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8):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2/8/29 19:17:17 浏览:253

指标或

进行细节性的对

光能所公开披露

变动趋势假设上

设均较

目毛利率基本相

人所处行业地位及

,公司专注于技

业领先。随着公

政策调整,公司

司所处行业地位情

来公司的光伏组预测毛利率为16

价格趋势假设

披露的可行性研

技术经济指标,

关假设情况,难

分析。

息,公司本次募

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谨慎,公司本

,不存在显著差

市场占有率

创新与工艺改革

技术的不断发展

光伏组件领域的

出货量稳定居于07,低于协鑫集

报告及其他相关

披露其效益测算

根据现有数据将

项目与其在产品

调整后,公司销

募投项目预测毛

经营规模保持持续

新、客户品牌认可

场占有率有望得到

界前十位,具体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阿特斯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阿特斯阿特斯韩华Q-cells韩华Q-cells韩华Q-cells无锡尚德浙江正泰FirstSolarFirstSolarFirstSolar无锡尚德浙江正泰唐山浙江正泰年数据来源于中国光伏

能组件出货量为2

全球市场占有率约

业,但公司相比天

扩张高效产能及提

布局异质结领域,

率先布局异质结的

异质结产品方面具

参杂层、低银含浆

等,目前已掌握转

已经具备异质结电

目前,行业内实现行业协会,2021年数据来

.8GW,全球市场占有

4.63。整体来看,公

光能在经营规模上仍存

管理与销售效率等措

异质结技术研发与生产

业之一,在异质结技术

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在

等技术,在中试线验证

效率高达25.50的高

组件的量产经验,为行

异质结产品量产及相关生产基地产品阶段安徽宣城量产爬坡江苏苏州量产爬坡四川成都中试量产浙江湖州投产陕西西安中试线建设中江苏扬州中试线建设中江苏常州中试量产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企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

2020年公司便集结异质结“863”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等国内外经验丰富的异质结人才致力于高效异质结电池的研发,成为行业内首家实现158.75mm9BB异质结电池量产的厂家,公司在常州金坛基地开辟了异质结中试线项目,相关产品已开始销往海外用户及国内工商业分布式市场。

随着HJT电池转换效率的逐步提高,银浆等非硅材料成本的逐步下降、叠加薄片化所带动硅片成本的下降,促进HJT组件端成本逐步降低,从而降低应用HJT组件的光伏电站的LCOE(LevelizedCostofEnergy,平准化能源发电成本),将进一步扩大终端电站业主的接受面并逐步进入大规模替代周期。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作为公司异质结电池技术规模化应用的重要举措,前期的技术储备及试量产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生产与推广,以及其效益实现的保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发行人产品及原材料议价能力

关于原材料采购,公司一方面建立了规范的采购体系,注重与产业链上游企业之间的协同与合作,2022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有限公司与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签订了硅片采购长单框架协议,约定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间预计向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采购15.72亿片硅片,将为公司高效大尺寸单晶硅片长期稳定供应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相关原材料供应商市场化程度较高,不存在市场垄断的情形,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中进行规模化采购,从而增强公司的原材料议价能力并实现单位成本的降低。此外,公司在紧跟市场变化,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迭代,有序扩张高效产能的同时,亦根据行业形势积极进行产业链的布局。

2020年10月,公司收购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在经过复产扩容改造以及能耗双控审核后,已进入标准化生产和业务开展阶段,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产业链上游硅料环节的延伸。2021年4月,公司、聚光硅业与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聚光硅业向无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2021-2024年销售50,000吨多晶硅。更为完善的产业链布局将使得公司增强对生产成本的控制,从而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并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

能够保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综上,虽然公司与在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提升,在异质结技术研发与生产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毛利率水平,具备合理性和谨慎性。

公司已充分考虑自身与行业市场发展趋势的具体情况,募投项目未来效益的实现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发行人已对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相关风险补充进行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提示基于谨慎性,公司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及“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中对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相关风险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结合对未来市场行情、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等变动趋势的判断,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预期可实现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合理预测。根据测算,5GW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组件项目预计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4.1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46年。敬请投资者注意,该等经济效益测算为预测性信息,不表明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未来可实现的经济效益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

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主要是在充分预计下游行业增长及客户需求的情形下扩大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考虑到公司目前盈利水平待进一步得到提升,在募投项目达产后,若未来募投项目产品市场价格进一步下跌、市场竞争加剧或市场环境等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导致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投项目实

期设定为

项目实施

得税税率施主体适

25,建设

体适用企

况如下:企业所得

完成三年

业所得税率的情

申报高

的情况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15000-16.50.50.50.50.50.50.50.50%%%-15%%%%%%%%%%%%%%%%%由上表,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共有6家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本次“5GW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组件项目”实施主体为新设全资子公司(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科技”),目前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

(二)说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企业所得税率初期设定为25,建设期完成三年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15估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主要从事的电池组件业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以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同时围绕产业从事光伏电站EPC与转让、光伏电站运营、灯具、辅助光伏产品和晶体

的生产。

新技术领

术领域中

”之“(2

、结合本次

业预计不

司高度重

电池片。

强研发投

公司国内售等业务。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主要从事

“六、及节能技术”之“(一

光伏发电技术”,满足申请高

投项目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及公司历

在重大障碍

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

件的研发生产,在高效光伏电池及组

和科技创新,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是

要的电池片及组件生产基地高新技术税务总

可再生

技术企

申请情

高,多

领域积

司的基

业认定印发的

池组件

洁能源

的要求

,日升

来一直

了丰富

战略之

况如下地点公司名称电池片

产能组件

产能浙江宁海股份有限公司1.24.1河南洛阳(洛阳)有限公司0.8-江苏金坛(常州)有限公司5.05.0安徽滁州(安徽)有限公司5.05.0浙江义乌(义乌)有限公司-5.012.019.1注:(安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其已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目前处于正常审核认定流程中。

除滁州基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处于审核流程中以外,公司其余电池及组件基地均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对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本次“5GW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组件项目”以异质结技术为核心,将是公司首次N型电池组件规模化产能的落地,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日升科技也将成为公司未来N型电池组件的主要生产和研发基地。该募投项目产品的转换效率等性能均将优于公司现有产品,是公司高端产品和产能的补充,能够更好地顺应行业技术升级发展趋势,满足行业不断增长的N型高效电池组件市场需求,增强公司技术优势和整体竞争力。

同时,对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公司预计日升科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存在重大障碍。

(三)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之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议案》等议案,对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本问题回复“一、发行人未来的假设是否谨慎合理;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同类产品价格假设变动趋势、产品价格平均降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原因、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产品及原材料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为19.8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毛利率的合理性和谨慎性”之“(一)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调整情况”。

公司已将本次募投项目计算期内的所得税税率全部调整为25,经调整后,效益测算更具有谨慎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后的可研报告及效益测算明细表,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分析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相关指标设置的依据和原因,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2、查阅光伏行业相关研究报告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光伏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型项目的公开信息,比较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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