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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湖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湖州求职网

发布日期:2015/11/3 21:41:22 浏览:403

原标题:2015年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代招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湖州市人才

原标题:2015年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代招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代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事业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要求在18至30周岁即1984年8月31日至1997年9月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6.专业要求:软件工程、通信工程(含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软件、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科学技术、数学(含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信息与计算科学、自动化。以上专业均要求为主修专业,不得以辅修专业报名,且应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相同。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有境外留学、工作等经历。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专业水平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

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长兴路639号。

联系人:骆老师13515721619沈老师13819219699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五寸彩色近期生活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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