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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10/26 2:15:03 浏览:1504

规则》的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后五年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本金提前偿付条款,本金兑付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托管机构名册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按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二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闵世华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交通建设项目的策划、经营和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资质证管理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发行人由长兴县人民政府授权长兴县交通局出资组建,是长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经营实体。公司根据市政规划按照市场化方式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在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具有不可动摇的垄断地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3,396,319.37万元,负债合计1,940,399.36万元,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合计1,378,551.74万元,股东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合计1,455,920.01万元。2013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887.19万元,净利润(不包含少数股东本期损益)35,105.84万元。

二、历史沿革

1994年6月,长兴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根据长政办发〔1994〕50号文件成立,并取得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305220000182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2006年12月,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长办第150号抄告单,发行人增加注册资金29,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金增加至30,000万元。

2013年1月,根据长政发〔2013〕2号《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兴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企业改制的批复》,发行人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长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并由长兴县交通局以其拥有的发行人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中的150,000万元作为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发行人的注册资本由原来30,000万元变更至150,000万元。

2013年2月,根据《长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发行人更名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305220000182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出资人为长兴县交通局,出资比例为100。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长兴县人民政府。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公司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设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公司内设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投资发展部、项目开发部、资产管理部和综合事务部共计九个职能部门,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合并范围内共有子公司20家,其中一级子公司12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权益比例

级数

1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71,800万元

100.00

1

2

长兴长和公路发展经营有限公司

6,250万元

60.00

1

3

长兴长牛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1,000万元

51.00

1

4

长兴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100.00

1

5

长兴莱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100.00

1

6

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100.00

1

7

浙江长兴安顺化建民爆有限公司

1,000万元

100.00

1

8

长兴宁杭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100.00

1

9

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57,000万元

51.05

1

10

浙江长兴江南山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000万元

90.00

1

11

长兴顺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7,700万元

68.42

1

12

浙江长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100.00

1

13

长兴县合溪水库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元

45.45

2

14

长兴龙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6,000万元

100.00

2

15

长兴县顾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000万元

100.00

2

16

浙江长兴龙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100.00

2

17

长兴安顺物流有限公司

200万元

100.00

2

18

长兴安顺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200万元

100.00

2

19

长兴龙山商贸管理有限公司

8,000万元

100.00

3

20

浙江长兴永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00万元

100.00

3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闵世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楚斌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仁竹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陆潮海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沈强南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二)监事

黎清松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闵俊先生,现任公司监事。

王毅先生,现任公司监事。

陈明红女士,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邵沛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王楚斌先生情况见“(一)董事”部分。

财务总监张仁竹先生情况见“(一)董事”部分。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发行人承担长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业务范围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管理及保障性安置房建设等方面,是长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状况及前景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一直占据着基础性行业的地位,在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国民福利水平以及提高核心城市辐射能力等方面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土地开发管理行业现状及前景

土地开发管理是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提升城市综合环境的前提与基础,在推动城市经济增长、促进招商引资、提升市民福利水平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保障性安置房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保障性安置房是政府提供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特定的人群使用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居住需求和攀升的房价矛盾日益突出,居住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保障性住房投资力度加大,将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此外,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对经济也有着可观的拉动作用,对于扩大内需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发行人的经营环境

长兴县是浙江省的北大门,处于长江三角洲中心位置,位于苏州与杭州之间的太湖西南岸,与苏州、无锡隔湖相望。长兴是上海经济区的交通枢纽,雄踞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结合部,有“三省通衢”之称,交通区位优势得天独厚。

2011-2013年,长兴县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334.41亿元、371.02亿元和407.3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分别同比增长11.5、11.3和10.5。

2011-2013年,长兴县财政总收入分别为54.54亿元、62.17亿元和68.1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6.0、14.0和9.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30.75亿元、35.51亿元和39.4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7.5、15.5和11.1。

三、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由长兴县人民政府授权长兴县交通局出资组建,是长兴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经营实体,公司根据市政规划按照市场化方式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取得的收益按计划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当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具有不可动摇的垄断地位。发行人在履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的同时,以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交通发展规划为依据,选择重点项目进行融资和建设,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有偿投入、有偿使用、有偿服务的方式予以实施。

出于对长兴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统一布局的考虑以及对公司经营实力与项目建设经验的充分认可和信任,长兴县政府将县内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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