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内容及范围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吴兴区东部新城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治工程准BT一
期施工合同》和《吴兴区东部新城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治工程准BT二期施工合同》,乙方负责承建如下项目。
(1)本工程位于湖州市吴兴区东部新城核心区,设计及工程初步明细如下:
序号单项
工程工程量(平方米)预估单价
(平米/元)预计总价
(亿元)预计
工期(月)备注1婚庆主题公园760004470.32013年11月—
2014年4月一期2湿地生态公园1730002830.502013年11月—
2014年4月3吴兴书画院景观670003580.242013年11月
2014年7月4西山漾清淤工程0.482013年11月
2014年5月5经四路、吴兴大道、纬五路景观687154070.272014年4月—
2014年7月二
期合计157471515341.79(2)工程范围:包括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区道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以及与其相关的水利、市政、环境工程。
(3)工程周期:本工程建设期暂定2013年至2015年。工程应达到国家合格质量等级标准。工程项下各单项工程预计工期原则上控制在12个月之内,不超过18个月;如工程预计工期超过18个月,应按不超过12个月的原则实施拆分。
2、工程款项支付
甲方按0-5-2-1-1-1模式支付乙方本协议单项工》。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