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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金融保障湖州东部新城核心区生态景观建设实施之合作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7/23 13:00:21 浏览:3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湖州吴兴西山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融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2014年6月9日完成了《金融保障湖州东部新城核心区生态景观建设实施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工程”)的签署,丙方设立财产权信托向甲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信托融资,甲方承诺融资资金将优先用于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

公司名称:湖州吴兴西山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建强

注册资本:壹亿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新农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拆迁服务,项目的开发、管理

注册地:湖州市八里店纬四路3幢

关联关系:甲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丙方

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拾陆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关联关系:丙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内容及范围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吴兴区东部新城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治工程准BT一

期施工合同》和《吴兴区东部新城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治工程准BT二期施工合同》,乙方负责承建如下项目。

(1)本工程位于湖州市吴兴区东部新城核心区,设计及工程初步明细如下:

序号

单项

工程工程量(平方米)

预估单价

(平米/元)预计总价

(亿元)

预计

工期(月)备注1婚庆主题公园760004470.32013年11月—

2014年4月一期2湿地生态公园1730002830.502013年11月—

2014年4月3吴兴书画院景观670003580.242013年11月

2014年7月4西山漾清淤工程0.482013年11月

2014年5月5经四路、吴兴大道、纬五路景观687154070.272014年4月—

2014年7月

期合计157471515341.79

(2)工程范围:包括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区道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以及与其相关的水利、市政、环境工程。

(3)工程周期:本工程建设期暂定2013年至2015年。工程应达到国家合格质量等级标准。工程项下各单项工程预计工期原则上控制在12个月之内,不超过18个月;如工程预计工期超过18个月,应按不超过12个月的原则实施拆分。

2、工程款项支付

甲方按0-5-2-1-1-1模式支付乙方本协议单项工程款项,即

模式节点描述备注0

预付及进度节点:

不收预付款及月进度款,乙方以自有资金启动实施-开工以甲方进场通知书时间为准。

-初步结算完成前,已完工程款以过程审计为准;过程审计未完成的,以过程产值确认为准。5完工前节点:即合同约定完工之日,支付已完成工程款的50;2

完工后三个月节点:

即实际工程完工日后3个月内,支付到初步结算工程款的70;1

完工后一年内节点:

实际工程完工日后12个月内,支付到初步结算工程款的80;1审计节点:实际工程完工日后12个月养护期满,启动审计并在6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意见,结算审计意见出具7日内,支付到审计结算工程款的901尾款节点:结算审计完成后6个月且不超过实际完工24个月内,付清结算工程款

(二)合作方式和内容

1、合作方式

(1)乙方引荐丙方为甲方提供信托融资;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甲方对乙方工程付款,按规定实施受托支付。

(2)具体金融保障方式:甲方将其对湖州吴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丙方,成立财产权信托计划。丙方拟通过发行财产权信托计划,公开募集社会合格投资者资金,为东部新城核心区实施提供金融保障。

2、信托计划合作内容

(1)信托资金认购规模:

丙方拟发起设立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认购规模拟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期限拟为2年。

(2)保障实施和信托资金的运用

甲方用于收取信托资金的账户(下称“收款账户”)为甲方、乙方及银行开立的共管账户。丙方将信托资金划款至收款账户即视为完成丙方作为受托人向甲方提供信托资金的全部义务。

信托资金进入收款账户后,甲方应优先用于定向支付乙方工程款,实际支付金额依据到期已完工工程量确定。除用于支付乙方工程款(根据到期支付节点对应的工程款数额确定)外的信托资金,乙方保证余款由甲方自由支配,并在资金到账前,乙方同意在甲方出具的转账支票(余款金额)上加盖预留的乙方印鉴。

3、承诺和保证

甲方保证为金融保障模式的实施提供支持,包括无偿提供工程资金来源、应收账款、工程量完成进度等证明文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如至单项工程合同约定完工日,甲方就该单项工程实际付款总额低于已完成工程款的50(含),甲方就应付未付工程款,按年8的标准支付乙方资金利息补偿,起息日为约定每期付款日,结息日为实际支付日。相应利息在完工后每笔付款时与本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者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被违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为此已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已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及处理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工程为公司在推进金融保障模式工作中的重大突破,通过引入金融机构解决甲方融资问题,有利于规避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保障资金正常周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或丙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二)本协议项下的工程尽管明确了开竣工时间,但受征地拆迁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的开竣工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金融保障湖州东部新城核心区生态景观建设实施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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