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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1):恒林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布日期:2023/5/18 15:59:09 浏览:129

识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同意上述聘任。

2、2022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规定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均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对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2022年资金使用计划等因素,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监管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保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依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进行内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2022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运作规范。

(十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后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更好的推动收购事项的达成,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经审慎考虑,并与相关交易对方充分讨论协商,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变更为现金收购股份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永裕家居52.5964股份的议案》。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参与了上述董事会会议,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方案本身及其交易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评估作价的公允性和独立性、是否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以及在后续签署的各项协议等方面,我们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分析,一致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我们通过关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导,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件进展。

3、我们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4、我们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给予我们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徐放、秦宝荣

关于投票表决的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同股同权和权责平等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作如下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共七项,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到会时领取大会文件和表决票。

三、为提高开会效率,股东收到大会文件后可先行审阅议案情况。

四、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赞成,始得通过;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五、为确保计票准确和公正,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选两名股东担任计票人,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担任监票人。

六、表决票应保持整洁,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时,股东投票表决;股东在充分审阅会议文件后,也可在领取表决票后即投票表决。表决票须用水笔填写,写票要准确、清楚。股东在表决票上必须签名。

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谢谢大家合作!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本人/我们,A股帐户:,

(附注1)

地址,联系电话:,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股的股东,本人/我们拟(附注2)

出席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年月日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2、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填上。

3、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3年6月5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1)_____________,A股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_____________股(附注2)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1)_____________,A股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_____________股(附注2)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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