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12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金洲管道”(股票代码:002443)股票股,现登记参加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6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443证券简称:金洲管道公告编号:2016-07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二名。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55人,实到55人。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沈百方先生主持。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经公司工会提名,全体职工代表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以5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钱银华先生、董国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钱银华先生,汉族,1963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塑管事业部总经理。1984年至1994年3月在湖州镀锌总厂(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工作;1994年12月进金洲集团销售处工作;2002年至2015担任公司钢塑复合管销售处处长;2014年4月选举为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至今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塑管事业部总经理。
钱银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国华先生,汉族,1967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镀锌管事业部副总经理。1986年2月进湖州镀锌总厂工作,任镀锌车间操作/机修工;1993年任镀锌车间班长;1996年任镀锌车间主任;2002年任公司生调处处长;2014年至今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镀锌管事业部副总经理。
董国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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