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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89):拓普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发布日期:2024/2/28 12:37:15 浏览:14

来源时间为:2024-02-23

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4-026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0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9,408,304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7.029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案逐项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邬建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臻先生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A股779,404,18899.99944,1160.0006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A股779,399,28899.99889,0160.0012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州拓普)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A股779,399,28899.99889,0160.0012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拓普重庆)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A股779,399,28899.99889,0160.0012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域想智行)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A股779,404,18899.99944,1160.000600.00006、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拓普滑板底盘)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A股779,404,18899.99944,1160.0006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76,20

5,98099.99454,1160.005500.00002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

的议案76,20

1,08099.98819,0160.011900.00003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湖州拓

普)增资的议案76,20

1,08099.98819,0160.011900.00004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拓普重

庆)增资的议案76,20

1,08099.98819,0160.011900.00005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域想智

行)增资的议案76,20

5,98099.99454,1160.005500.00006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拓普滑板

底盘)增资的议

案76,20

5,98099.99454,1160.00550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嘉言、张美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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