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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发布日期:2016/6/9 20:19:52 浏览:135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9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T日

指2016年3月30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

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2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6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代码C38),截止2016年3月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69倍。

发行人长期从事车用交流发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目前国内尚无以生产车用交流发电机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为便于比较分析,公司从行业及客户类型等方面选取与公司相近的鸿特精密、特尔佳、西泵股份、远东传动、信质电机进行比较:

代码

公司

2016年3月25日(T-3日)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元/股)

2014年EPS(元)

2014年PE(倍)

300176.SZ

鸿特精密

24.34

0.15

162.27

002213.SZ

特尔佳

18.94

0.07

270.57

002536.SZ

西泵股份

55.64

0.42

132.48

002406.SZ

远东传动

9.11

0.46

19.80

002664.SZ

信质电机

23.65

0.93

25.43

算术平均值(剔除异常值):

22.62

数据

(周一)

刊登《招股说明书》及摘要、《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6年3月29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6年3月30日

(周三)

网上申购日

网上申购配号

T 1日

2016年3月31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 2日

2016年4月1日

(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 3日

2016年4月5日

(周二)

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T 4日

2016年4月6日

(周三)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T日)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德宏申购”;申购代码为“732701”。

(四)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且在2016年3月2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96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6年3月3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1,960万股“德宏股份”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数量和次数的规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3月2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6年3月30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申购数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6年3月2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9,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19,000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6年3月2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6年3月30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3月30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年3月31日(T 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6年3月31日(T 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3月31日(T 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6年4月1日(T 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4月1日(T 2日)公告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 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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