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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发布日期:2024/2/9 10:31:21 浏览:22

,本所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眸芯科技合法拥有上述新增取得登记证书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该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存在质押、司法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各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在获得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的变化情况”之“(二)尚需取得的批准或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

(以下无,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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